事业单位改革划出时间表 部分将转政转企
备受关注的事业单位改革,在经过漫漫旅程之后,终于有了明晰的时间表。
昨日(4月16日),新华社全文播发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文件。该文件明确,到2020年完成事业单位改革,在2015年之前首先进行分类改革。
这项涉及3000多万人切身利益以及126万个事业单位的改革,被专家称之为继国有企业改革之后的又一重大规模和高难度改革。由此,国家办事业、养事业、管事业的条块格局,将在看得见的未来逐步改观,形成“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要对长久形成的体能庞大的事业单位体系“动刀”,国家行政学院汪玉凯(微博)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难度非常大,主要由于涉及范围太广,受到事业单位抵制和反弹”。当务之急是建立一个跨部门改革小组,要是人事部门改革人事,财政部门改革工资,社保部门改革养老,成效就可能大打折扣。
事业单位“三分”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早在去年3月份,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就已下发到各地。
同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其中的9个配套文件涉及编制管理、收入分配等系列问题。
两个月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该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应当公开招聘、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等要求。
此次将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意味着事业单位改革系统的政策措施逐渐形成,长达十多年的改革呼吁终于开始“动真格”。比如,指导意见规定,“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予以撤销。对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一项被专家看重的政策是,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另外,对继续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明确应分为两类,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归入“公益一类”,二是差额拨款的,归入“公益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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