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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起将实施的政策法规一览:绩效工资最受关注

    来源:中新网      作者:未知   2009年10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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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保险法》

  中国保监会政策法规部主任杨华柏对新《保险法》进行的解读中,除“删除一些禁止性条款,为尝试开展养老院业务等留出空间”、“强调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因‘免责条款’不明确引发的纠纷有望得到遏制”外,更有一条“赋予监管机构更多职责,严防出现企业破产高管却拿高薪”的解析。

  他指出,“此次国际金融危机中,华尔街一些破产金融机构的高管,仍拿高薪的恶劣事件,将不会在中国保险业上演。这个硬性规定,在国际金融监管措施中属于首创。”所以,为保护包括投保人在内的债权人权益,根据新《保险法》法条释义,保险公司申请破产后,破产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保险公司职工的平均工资清算。

  此外,与现行《保险法》相比,新《保险法》更加注重维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更加关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而对于普通百姓而言,对于新《保险法》则需要关注四大变化:

  一、车险超额保费 保险公司应退还

  业内人士介绍,目前车主最常投保的就是车损险,属于人手一份的必备险种,而新《保险法》执行后,所惠及的保户范围十分大。“对于购买时间不长的车辆,折旧率不高,所退还的保费有限,但与三者险、盗抢险、玻璃破损险、划痕险等赔付率相对低的险种相比,车损险的保费比较高,如果车辆投保时间比较长,退还的保费就不会少。”

  二、理赔有期限 申请30天内核定

  在理赔中,理赔时限也是一个备受客户关注的问题,而新《保险法》对于理赔时限的要求可以通过简单的数字来展示:1、3、10、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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