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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打黑是中央“规定动作”

    来源:现代生活网      作者:未知   200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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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涉黑团伙遭受毁灭性打击 

    刘光磊介绍说,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重庆市黑恶犯罪举报中心共收到25187份检举、揭发和控告黑恶犯罪的材料,其中80%是实名举报,为打黑除恶工作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线索,“真正打了一场打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他说,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突出、成效明显:一是严厉打击了各类黑恶势力。“长期盘踞我市的重大涉黑团伙受到毁灭性打击”。二是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三是为重庆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四是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 

    重庆市检察院院长余敏介绍说,截至目前,重庆共立案查办在打黑除恶斗争中暴露出来的职务犯罪案件47件52人,其中涉及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4件49人,涉及县处级以上要案20人,厅级干部10人,涉及政法干警29人。 

    余敏介绍说,重庆检察机关已批准逮捕814人,其中以涉黑罪名批捕385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36件327人。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以涉黑罪名批准逮捕385人。备受社会关注的陈坤志、陈明亮、陈知益、岳宁、岳村等重大涉黑团伙案件已进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将于11月上旬陆续提起公诉。 

    打黑不搞“从重从快从严” 

    刘光磊表示,重庆市委、市政府从一开始就要求打黑除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案,保证把每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薄熙来特别强调“破案要敢于碰硬,办案结案要过硬”。“打黑除恶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事,打击面既不缩小、也不扩大;定性上既不压低、也不拔高,做到不枉、不纵、不漏”。“要坚持法制、程序和规范,不搞“从重从快从严”。 

    重庆建立了案件质量保障机制,公安机关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度、错案责任倒查制度,严把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每个关口,坚决防止发生冤假错案。重庆市检察院要求全市各级参与此项工作的检察机关,确保全市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达到100%。 

    刘光磊说,打黑除恶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始终坚持“露头就打”,及时发现、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和黑恶势力“保护伞”,使打黑除恶的工作形成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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