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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渝版房产税难撼房价 全国推行“无法回避”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未知   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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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中原研究咨询部总监宋会雍分析,重庆的套均纳税额在7700元/年左右,上海住宅类物业缴纳的房产税估计也只有数亿元,单套房屋年纳税额在几百元到万元。

  “不管是重庆还是上海,作为相对高端、大面积房屋的持有家庭,对于年额度在万元上下的房产税,有着充分的承担能力。相应的,房产税对于房屋消费的制约力是非常弱的,也无法起到左右市场供求、调节房价的影响力。”宋会雍如是说。

  21世纪不动产上海区域分析师黄河滔则认为,与其他税费相比,目前房产税的征收税率并不高,2012年上海适用税率标准按是否高于26896元/平方米,分为0.4%和0.6%两个档次,且仅按房屋总价的70%征收,实际税率仅在0.28%和0.42%。而2012年至今,全市新建商品住宅均价同比涨幅1.8%,住宅租金回报率多集中在1.50%~3.00%,仍均高于房产税征收税率水平数倍。

  房产税乃大势所趋

  作为房产税试点的积极推动者,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曾表示,房产税改革将在1年至2年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完善,上海、重庆试点后的“修改版”可能在全国推广房产税改革。他同时透露,“重庆版”房产税改革试点方案确有需要修改的地方,重庆将全力把此项改革试点到位。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对房产税试点效果的评判不能过于表面化。因为在上海、重庆这样的发达地区搞房产税,最重要的任务不是筹集收入,而是调节市场,影响人们的住房消费,并为财税体制改革提供配套。“最重要的是总结两地试点的经验,然后再谈怎么进一步推开。两地的试点有其积极意义和借鉴作用,但具体到其他城市必须具体讨论。在未来的新一轮财税改革中,房产税是一个无法回避的方向。”

  目前,从中央几大部委的表态上看,房产税试点的扩容已经“箭在弦上”。本月25日举行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传出的消息称,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将扩大。在具体方案上,除了试点城市的增加,业内人士认为,向存量房征收房产税是大势所趋。

  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晟对记者表示,重庆房产税尽管收入不多,但更接近真正意义上的房产税。“不对存量房征收,很难谈得上是真正的房产税。渝版房产税是对豪宅征的,而且要对存量豪宅征收,而沪版只对增量征收,效果大打折扣。”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所长高培勇也认为,房产税改革试点的真正难点,始终锁定于能否对存量而非增量房征税。“对存量房征收房产税,才是我们在房产税改革试点中面对的真正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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