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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们的权利

    来源:家人      作者:未知   2012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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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不是附属品

  每一位对孩子越权的父母,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的理由——爱。凭着对孩子的爱,所以勇往直前地牺牲自我替孩子代劳一切,甚至设下限制替孩子选择一切。
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热爱读育儿书籍、对科学教育观侃侃而谈的父母,一旦事情落到自己头上,却还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向“爱”屈服。道理就如头脑可以接受劝告,心却不能一样,而爱,因为没有学地理,所以不识边界。

  按照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规定,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拥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等四大基本权利。孩子的权利得到国际上的重视,是因为孩子从一出生开始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并且是一个权利的主体。

  而在一个家庭中,孩子的权利范围更为广泛。特别是孩子的隐私权和行使民主生活的权利,都应该受到保护和尊重。

  谈到孩子的生存权和受保护权,父母们都很容易接受,孩子当然应该受到成年人的保护;但若谈及孩子的发展权和参与权时就会发现,多数父母几乎不能理解孩子为什么要有自己的隐私,为什么要对不该他们操心的家庭事务乃至社会事务发言。

  孩子生来就是被保护的,这是为人父母最先入为主的观念,所以很难接纳孩子也是独立的个体,需要与其相关的所有尊重。

  加上孩子的不加辩驳、不会辩驳,父母们就更有了忽视他们所有权的理由。甚至还有已经侵权的父母认为,给孩子那么多的权利,孩子还怎么管呢?不是无法无天了吗?

  其实,这些担心是不必要的。一个懂得珍惜自己权利的孩子,比一个不珍惜自己权利的孩子更容易教育。孩子的身心在不断成长,当他们清楚自己拥有哪些权利、并通过权利获得自我价值认同时,往往会比成人行使得更好。

  是否尊重孩子,将对孩子一生的发展起重要作用。所以,父母应当保护孩子的权利意识,给孩子足够的尊重。因为,孩子不是任何人的附属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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