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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改革实施细则年底前出台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作者:未知   2010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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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认为,该改革的核心在于尽可能剔除垄断因素对工资收入水平的影响,“进一步清理整顿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过多过滥的津贴补贴,整顿垄断行业过多过滥的福利待遇、补充保险等”。

  垄断行业的高薪高福利,一直遭人口诛笔伐。近年“两会”诸多议案、提案都与此相关。原劳动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2006年披露,电力、电信、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的3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实际收入差距可能更大。

  据国资委统计,2006年中央企业利润总和达7500余亿元,同比增长近20%,其中大部分的利润都来自石油、煤矿、电力、交通、电信等垄断行业。2007年《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要求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资源型企业按净利润的10%上缴;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类企业按净利润的5%上缴。

  上述《意见》实施以来,已有多名人士提出应当上调比例并扩大使用范围。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认为,“长期以来,垄断国企的税后利润没有全民共享。现在政府完善社会保障的改革,首要问题就是缺钱,但国企利润上缴用于全民福利的步伐太慢。”

  今年两会期间,九三学社中央提交了《关于优化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指出2008年电力、石油、烟草等垄断性质的行业职工平均收入已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5~10倍,提出应将国有企业利润纳入财政预算。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高强也在此期间表示,利润上缴目前覆盖范围还比较小,只限几个行业,国有企业税后上缴比例还比较低,税后利润分配还不够规范,“今后应逐步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上缴比例,规范企业税后利润分配。”

  而全国人大代表李永忠更是提出,“(相比民营企业)按照解决就业的比例来换算,国企应该上缴90%的利润,用于解决现在的民生问题。”

  国资委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就此回复《中国新闻周刊》,“关于国企利润上缴比例的问题,需一定时间的准备。”财政部财政研究所所长贾康透露,“上缴资金的用途,在必要情况下可能向更大范围民生转移。”

  3月24日,国务院常委会信息显示,中国将从经济布局与行业准入着力,鼓励民企参与国企改制,深化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改革开放。这意味着发改委酝酿的“促进民间投资20条意见”即将亮相,民间资本可能涉足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各行业利润率与行业间收入水平或将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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