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银行衍生品血洗富豪 女首富杨慧妍亏损12亿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未知 2010年05月14日
2008年,汇丰银行还遭到一为姓马的女士起诉。这位马女士与方先生几乎同样的遭遇。她在汇丰银行燕莎支行购买的是“双利存款”产品,当时也认为是存款业务,结果却成了期权产品,并且当时理财顾问也没有给马女士提供产品说明书,签字合同也由银行保存。在马女士起诉汇丰银行后,在法庭上,汇丰银行才拿出产品的内部说明书。据相关知情者透露,马女士与汇丰银行打官司的过程中,汇丰银行找人与马女士和解,最终马女士才不再上诉。
受害者还有赖建平、郝婷、金亮、碧桂园女老板、荣智健、中国东航等。
很多KODA产品苦主,大多都是通过人际关系与香港的银行建立联系,或是银行理财人员主动上门,或是苦主经过几层朋友关系与香港银行取得联系。他们的共同点是:户籍大多为本港、中国内地;账户上有较大数目存款。香港私人银行获得账户信息主要有以下途径:从内地的分行营业部获取或直接在香港开户的账户中查找。
几乎所有苦主都是带着这种对外资银行近乎仰慕的信任,购买了这些当时自己根本摸不清门道的理财产品。
被绞杀几时休?
继高盛被指控诈骗投资者后,大型投资行摩根士丹利也卷入调查,美国联邦调查员怀疑大摩是高盛案翻版,销售其设计的按揭衍生产品时误导投资者,并与投资者对赌,现正调查事件。有分析认为,这是奥巴马在对金融危机的始作俑者“秋后算账”。但是,在美国投资者权益获得保护的同时,国内的金融衍生品受害者却尚无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管晓峰教授认为:“当我国的法律资源无法解决那些似有欺诈嫌疑的金融产品交易引发的争议时,监管部门应该暂停这样的产品销售。这些产品设计非常不公平,双方面对的风险几率严重不对等,银行承担的风险是有限的,但是投资者承担的风险是无限的,更为不公平的是即使买方发现产品面临巨大的风险时,也无权要求银行停止交易。对这种明显不公平的金融产品,应当等具有较完备的法律资源解决争议时才能销售,目前我国还的确不具备销售这些高风险金融产品的法律条件。”
更何况,这样无限的风险并未完全告知投资者。
“如果他给我提示风险了,我肯定不买,因为我的家庭跟其他的家庭真的不一样,我的儿子12岁,他需要长期的24小时的监护,他没有学习能力,以后更没有工作能力,需要以后的生活保证。我丈夫买一条领带花236块钱,他都退掉。我们攒一点钱很不容易的,过去经常工作到夜里两点。如果给我提示风险了,打死我,我也不会买!”齐鹏的太太成女士哭诉。
苦主黄女士也称:“交易的第一天他没跟我说这是多高的风险,他一句没说。”
昨日,记者致电汇丰银行,截至记者发稿,对方并未给与记者明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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