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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称养老金投资运营已有内部方案

    来源:新京报      作者:未知   2012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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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的突破性表态是在今年两会时期。温家宝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首提社保基金投资监管、保值增值。

  3月5日,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副部长胡晓义也明确表示,投资运营方向已经明确,投资运营会采取组合投资方式,而不是单一的模式。但是谈及具体方案,仍然表示还在研究论证。

  关键是意见不统一

  实际上,国家早在2008年就开始社保基金投资监管的立法工作。

  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按照惯例,作为我国社保领域的根本大法,其相关配套法规也应同步出台。

  去年,社保法配套的关于“基金先行支付”、“外国人参保”方面的规章都已出台,但是最为重要的投资监管方面的配套规章却一直迟迟未见动静。

  曾承担社保基金监管条例相关草案起草的专家介绍,相关办法未能出台,与政府各部门意见不一有关。

  分歧主要在投资主体方面,其中,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拥有专业团队,此前的相关收益率达到9.17%;人社部作为主管部门,协调成本最低;而地方政府则倾向于自主决定养老金投资运营。

  上述人士表示,我国养老金还处于地方政府统筹占主体的阶段,即养老金的征缴管理由省级政府负责。

  由地方政府自主运营,可能是现实中最便于操作的方案。

  “但地方运营养老金是最先被否定的方案,风险太大,不敢放开。”该人士介绍。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提出,养老保险当务之急是实现全国统筹,这样才能解决目前基金存储分散,贬值严重,规模效应低的问题。

  “把基金统筹层次提高,由全国统一管理,这是一个前提。”郑秉文认为,目前许多地方养老金统筹还停留在县市一级,这样造成全国的养老金统筹主体预计达到2000多个。对这2000多个资金池,要想由国家一个部门来投资运营,显然不现实。但提高统筹层级动作太大,短时期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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